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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在北上广深买两年以上住房,这种情况可以免缴增值税!
2016-03-28 16: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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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关于楼市的调整措施来啦!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改增试点的细则正式亮相。其中备受关注的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也随之明确,房企的旧项目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法。而对于个人二手住房交易,将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纳税,税负有所降低。

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与该通知一同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则明确,在二手房交易中将推行差异化执行政策:

关注在北上广深买两年以上住房,这种情况可以免缴增值税!

  • 对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之外的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年的免征时限与目前执行的营业税免征标准一致,且在增值税方面也未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作为区分,采用同一征收标准。


  • 对北上广深四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关注在北上广深买两年以上住房,这种情况可以免缴增值税!

看着有点晕?没关系,广仔来帮你算笔账!

以购买不足两年售价200万元住房为例:

如果按照以前的算法(销售总额5%征收):

营业税:200万元×5%=10万


按照现在的算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5%):

增值税:(200万元÷1.05)×5%=9 .52万


比此前营业税减少了4800元

以购买2年以上售价200万元的住房为例:

普通住房:免征

非普通住房:200万元÷(1+5%)×5%=9.52万元

“营改增”还有啥规定?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