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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异地就医业务办理更便捷!
2018-08-23 1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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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为大力落实“放管服”改革,广州市医保局2018年8月1日起对异地就医备案工作进行调整,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在广东省省内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不再限定选择医院,可直接在居住地全市的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1.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限制

为更好适应广大群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需要,我市前期已对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取消备案限制,异地就医参保人直接备案到居住地所在地级市参保人可在当地全部联网结算医院实现即时结算。
(同时,居住地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南、西藏及新疆建设兵团的,可直接备案到所在直辖市/省/自治区/兵团)

2.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限制

8月起,省内异地就医业务也取消备案限制,实现办事流程统一。广州市参保人今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与跨省异地就医一样,无需选定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当地全部联网结算医院均作为参保人异地就医医院,后续新增的联网结算医院也将自动纳入,群众医保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更方便。

 

3.取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盖章手续

此外,广州市全面取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就医地医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手续,新版本的《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也无需用人单位盖章,进一步优化参保人业务办理。

 

(注:参保人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前往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的,仍按原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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